眼眶骨折是有手术指征的,大部分眼眶骨折不需手术。
如果出现影响容貌的眼球凹陷,眼球运动障碍或双眼复视,这些是眼眶骨折明确的手术指征。
其中眼球凹陷有一个指标,就是外伤2周以后,内陷2~3毫米以上才做手术。这里内陷的毫米数也是在影响容貌的前提下才有手术必要。否则所谓内陷几个毫米,只是数字,对患者毫无意义。并且由于医生的手法差别,熟练程度不一样,测出的内陷程度也可能会有不同。所以作为患者大可不必为内陷几个毫米忧心忡忡,你关心容貌可否接受就行了。
眼球内陷要外伤2周以后才能较明显的显现出来,在这之前做手术,对手术量的估计难以进行。
外伤2~3周以后,水肿才完全消退。有时1周左右眼皮的水肿都消了,但眶内组织并未完全消肿,而且有些肌肉的麻痹还未恢复,所以可能仍然存在眼球运动障碍或复视。但过了2周甚至更长时间,眼外肌麻痹消失了,复视也会消失。所以2周以前做手术,会剥夺患者自然康复的机会。如果能够自然康复,当然没有必要进手术室挨那一刀了。
人体骨折后,局部会出现血肿和肉芽组织,进而纤维化。2周以后才有骨母细胞出现,逐渐形成类骨组织。此后再过4~8周形成骨性骨痂,然后再过8~12周骨痂才能改建为可以承受正常外力的骨组织。所以从骨折愈合过程看,2周后手术根本不存在骨折已经畸形愈合或组织粘连难以手术的问题。
2周内手术会在第一次外伤造成创伤性病理变化还在进行的过程中,再给患者一次手术创伤。此时眶内组织水肿、脆弱,极易再次造成大的创伤和出血。
我们认为眼眶骨折2周~2个月内都可进行手术。这里有个特例就是儿童的青枝骨折,如果存在软组织嵌顿(这是儿童骨折的特点,成人很难出现这种状况),大多数专家主张可以考虑早做,至少1周内手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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