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定义
目前普遍采用ILAE 2010的定义:应用正确选择且能耐受的两种抗癫痫药物(单药或联合用药),仍未能达到持续无发作。
二、药物难治性癫痫的诊断和鉴别诊断
药物难治性癫痫占癫痫人群的20%-40%左右。不能有效控制发作的药物难治性癫痫患者发生意外死亡的风险明显高于其他癫痫的患者,并对病人的就业、心理、生活以及儿童生长发育造成严重影响。因此,对药物难治性癫痫做出及时正确诊断有利于不同级别医生和癫痫专科医生为病人提供更为有效的治疗和服务。但药物难治性癫痫的诊断目前尚无完全统一意见,诊断时首先强调“正规”应用“两种”药物。正规应用药物是指选药正确,并应用足够的剂量和足够长的时间,如果病人因为不能耐受药物副作用,在未达到药物有效治疗浓度之前而停用,不能视为正规应用。
其次强调在治疗过程中出现任何形式的发作(包括先兆),或因睡眠剥夺、月经、发热等因素诱发的癫痫,均应视为“未能有效控制”。在治疗后多长时间没有发作,可以被认定为发作完全控制方面尚存在争议,一般认为治疗前最长发作间期时长的三倍时间,或12个月无发作(取时间更长的一项作为标准),就可认为治疗后发作完全控制。另外,诊断药物难治性癫痫时还应综合考虑药物副作用、发作对心理、生活和工作及儿童发育的影响等因素。
在诊断药物难治性癫痫前,首先必须重新详细询问病史、用药史并重新判读脑电图,以排除是否为假性的“难治性癫痫”。假性的“难治性癫痫”可能由下列因素引起:
(1) 诊断错误。
(2) 发作分型不确切。
(3) 选药不当。
(4) 用药量不足或药物过量。
(5) 病人依从性差等。
因此,对临床癫痫发作频繁,药物控制不佳者,应有步骤地解决下列问题:
(1)是癫痫发作, 还是癫痫发作合并假性发作或仅为非癫痫发作事件。可能被误诊为难治性癫痫的非痫性发作事件包括心因性发作、睡眠障碍、运动障碍性疾病、晕厥、短暂性脑缺血发作、心律失常、代谢紊乱等。
(2)是否可以找到明确的病因及诱发因素。
(3)重新判断癫痫发作的类型或癫痫综合征。
(4)对过去的治疗进行系统的回顾, 包括AEDs种类、剂量、副作用以及血药浓度等,是否有不适当地使用抗癫痫药物导致发作增加,如卡马西平对失神及肌阵挛发作非但无效,还会使发作增加。
(5)了解患者的依从性,是否有不按时服药、酗酒、熬夜等。并对患者的智力、知识水平及心理状态作出评价。
三、药物难治性癫痫的早期识别
病人被诊癫痫后,根据不同的综合征或发作原因,被诊为药物难治性的癫痫的时间是不等的:有些病人很早期就可以诊断(如LGS,等),有些因发作少需要确认发作完全缓解的时间较长,要观察随诊很长时间才能诊断为药物难治性癫痫。所以早期识别药物难治性癫痫有利于患者早期转入综合性癫痫中心进行评估,选择合适的治疗,也可以早期对病人及家属进行相关知识的宣教和准备:如病人可能会出现的病耻感、抑郁、学习成绩下降、突然意外性死亡等,还有益于患者及家属尽早了解和考虑的除药物治疗外的多种治疗方法,改善患者的预后。如诊为颞叶癫痫(尤其是伴有海马硬化的颞叶内侧癫痫)的患者采用手术治疗获得发作完全缓解的几率明显高于长期服用药物治疗的患者,属于手术效果好的可预知的药物难治性癫痫,应尽早手术治疗。
早期识别药物难治性癫痫应从两方面考虑:
(1)易发展为难治性癫痫的综合征的早期识别。 临床上有些癫痫患者从诊断一开始就很有可能是难治性癫痫,而不是随病情演变发展而来。这种难治性癫痫主要包括一些特殊类型的癫痫综合征:常见的有大田原综合征(早发性婴儿癫痫性脑病) 、婴儿痉挛、Lennox-Gastaut 综合征、Rasmussen 综合征、颞叶内侧癫痫、下丘脑错构瘤发笑发作等。
(2)易发展为药物难治性癫痫危险因素的早期识别。易于成为难治性癫痫的危险因素包括:
①初始抗癫痫药物治疗效果差。
②年龄依赖性癫痫性脑病。
③在癫痫诊断和治疗前存在频繁发作。
④出现过癫痫持续状态。
⑤长期活动性癫痫发作。
⑥海马硬化、皮层发育异常、肿瘤、外伤性软化灶、双重病理等明确的病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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