妊娠是胚胎和胎儿在母体内发育生长的过程。成熟卵受精是妊娠的开始,胎儿及其附属物从母体排出是妊娠的终止。为便于临床计算,妊娠期通常是从末次月经第一天算起,约为280天(40周)。妊娠12周末以前称早期妊娠,第13-27周末称中期妊娠,第28周及其后称晚期妊娠。妊娠满28周及以后的胎儿及其附属物,从临产开始至全部从母体排出的过程叫做分娩。妊娠满28周至不满37足周期间分娩者称早产,妊娠满37周至不满42足周期间分娩呈足月产,妊娠满42周及其后期间分娩者称过期产。
1、为什么要进行产前检查?
围生期是指产前、产时和产后的一段时间,我国规定围生期从妊娠满28周到产后1周,并据此计算围生期死亡率。产前检查具有三项主要作用:高危因素评估;有利于孕产妇,胎儿和新生儿健康;有利于必要的医疗,精神治疗和随访。如发现严重胎儿畸形可适时终止妊娠,以免出生缺陷儿的发生,所以正确进行产前检查非常重要。
2、什么时间进行产前检查?
产前检查应从确诊为早孕开始,首次检查无异常者,应于妊娠20-36周期间每4周检查一次,自妊娠36周起每周检查一次,共做产前检查9次。凡属高危孕妇,应酌情增加产前检查次数。
预产期的计算:从末次月经第一天算起,月份加9或减3,日数加7(农历加14)。
孕妇血压正常不应超过140/90mmHg,或与基础血压相比不超过30/15mmHg。测量体重每周增加不应超过500g,超过者多有水肿或阴性水肿。
3、孕期做几次B超检查合适?
第一次超声检查:通常在孕6-8周。主要观察是否为宫内孕,单胎或多胎,有否胎心,胚芽长度。主要为建档提供参考。需憋尿进行腹部B超检查。
第二次超声检查:11-13周,主要测量胎儿NT值。
第三次超声检查:16-19周。为唐筛检查提供超声数据,估计风险率。此时报告内容出现双顶径,头围,腹围,股骨长度, 羊水深度,胎位,胎盘位置的描述。不需要憋尿。
第四次超声检查:22-24周。检测胎儿是否患有重大畸形,对颅内结构,心脏结构,胃泡,双肾,膀胱,肠管, 四肢长骨均需做细致检查,耗时较长。不需憋尿。这个孕周胎儿结构发育较为完善,可观察到大多数的胎儿畸形,太早了胎儿太小不便于超声医生观察,做得太晚如若发现胎儿严重畸形,活产终止妊娠就会带来伦理问题。
第五次超声检查:28-32周。有些胎儿畸形中孕时不能被发现,随着胎儿生长发育也可能被识别,所以本次检查为二次筛查 畸形。报告中开始出现羊水指数,胎儿体重,脐动脉S/D值。
第六次超声检查:36-38周。主要测量胎儿双顶径,头围,腹围,股骨长度,来估计胎儿体重,另外结合羊水指数,胎位,胎盘成熟度及位置为临床医生决定分娩方式提供参考。
另外在晚孕后期还会根据孕妇个人情况对宫颈管长度(宫颈机能不全),子宫下段肌层厚度(有剖宫产史孕妇)进行测量。孕妇如果出现不适症状,比如腹痛或阴道流血,可随时增加检查次,观察胎儿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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