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体有206块骨头,组成头颅、躯干、脊柱、肩胛骨、骨盆与四肢骨。骨与骨之间借关节囊和韧带相连,组成关节。当骨与关节受到暴力打击、并超过骨的弹性耐受力时就会发生骨折或关节脱位。但若骨骼本身已有病变如炎症、肿瘤、骨质疏松等,病变肢体轻微的活动均有可能发生骨折,称病理性骨折。某些骨折是由于微创应力集中于某处,反复作用而造成的,如长途行军或长跑,在趾骨和胫骨都可造成骨折,称为疲劳性骨折。
骨折后一般都有局部症状如青紫肿胀与压痛、肢体活动受限等。除这些一般症状外,骨折本身还可有其特殊的症状:局部出现畸形,如伤肢缩短、成角或旋转等;局部出现骨折断端之间碰撞之摩擦音或摩擦感:假关节活动,即没有关节的地方出现关节样活动。但有些骨折如裂缝骨折、儿童的i枝骨折并无以上的特殊症状,应注意鉴别。
当骨折断端刺破皮肤或黏膜,与外界相通时,称为开放性骨折,细菌和异物易通过伤口进入体内而导致感染。皮肤或黏膜完整的骨折称为闭合性骨折。骨折发生3周以上时称为陈旧性骨折,因错位的骨折断端间存在瘢痕组织和骨痂,不容易手法复位。
骨折与脱位的治疗原则是先复位,恢复其原来的解剖形态,然后采用外固定或内固定的方法维持复位后的正确位置,直到骨折愈合。专家建议,当怀疑骨折或关节脱位时,可先暂时用夹板、木片、树皮等固定伤肢,然后迅速送到医院作进一步检查和治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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