乙肝患者能否怀孕是很多乙肝女性很关心的问题,妊娠可以加重肝脏负担,乙肝患者在炎症活动期,肝功不正常时最好不怀孕,应注意避孕。曾患乙肝者经休息治疗后症状消失,肝功恢复正常且保持稳定一定时间至少半年以上,怀孕较为安全。
如果乙肝稳定期时怀孕。在怀孕的第7、8、9月时,每月注射一针高价免疫球蛋白,可以阻断乙肝的宫内感染。乙肝孕妇分娩后,应对新生儿在生后4-8小时内注射乙肝疫苗和高价免疫球蛋白,在婴儿1个月、6个月时再注射乙肝疫苗,能有效阻断母婴垂直传播。
乙肝不宜怀孕的六种情况:
1、现症的急性乙肝,伴有明显的肝功能异常,在没有使病情稳定以前,最好暂缓怀孕;
2、乙肝病毒感染时间较长且肝脏损害严重,肝脏活组织病理检查证实为肝硬化,伴有明显的血小板减少,脾脏功能亢进,凝血功能障碍的;
3、慢性乙肝患者肝功能异常较为明显,且肝功能波动较大,常伴有蛋白比例倒置或低蛋白血症;
4、慢性乙肝患者伴有严重的肝外系统表现,如肾病、再生障碍性贫血等;
5、曾有过怀孕史,但因肝脏不能承受而终止妊娠者;
6、乙肝病毒感染者伴有妇产科疾患不宜怀孕者,如有重复剖宫产史者。
属于上述6种情况之一的,一定要在专科医生的指导下怀孕,以保证母婴平安,并最大限度地阻断乙肝病毒向下一代传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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