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原则
A 风湿科医师应是治疗类风湿关节炎患者的主要专家。
B 类风湿关节炎患者与风湿科医师应共同协商,进行最好的治疗。
C 类风湿关节炎的医疗费用和人力花费是昂贵的,风湿科医师应考虑到这些。
类风湿关节炎治疗的15项建议
1.类风湿关节炎一旦确诊后,应尽早开始使用非生物性病情改善药。
2.对每位患者来说,治疗目标应是尽可能达到病情缓解或低度活动度。只要目标未达到,就应不断地调整治疗方案(每1-3个月),并严格监测。
3.甲氨蝶呤应作为活动性类风湿关节炎患者的一线病情改善药物之一。
4.甲氨蝶呤有禁忌症(或不能耐受)时,随后应选择的病情改善药包括:来氟米特、柳氮磺吡啶或注射金制剂。
5.未使用过病情改善药的患者,不管是否加用了激素,均可使用非生物性病情改善药单一治疗,而非联合多种非生物性病情改善药治疗。
6.单一或多种病情改善药基础上,加用小到中等量激素短期应用可带来益处,但应根据临床尽快逐步减量。
7.如使用最早的病情改善药未达到治疗目标,且存在预后不佳的因素时,应加用生物性病情改善药。对于无预后不佳因素时,应考虑换为其他非生物性病情改善药。
8.对甲氨蝶呤和(或)其他非生物性病情改善药(联合或未联合激素)疗效不佳的患者,应开始使用生物性病情改善药。目前推荐应开始用抗肿瘤坏死因子抑制剂(益赛普、类克、阿达木单抗和 certolizumab)联合甲氨蝶呤治疗。
9.对于第一个抗肿瘤坏死因子抑制剂失败的类风湿关节炎患者,应使用其他抗肿瘤坏死因子抑制剂、阿巴西普、美罗华或tocilizumab。
10.对生物制剂有禁忌或以前提到的非生物性病情改善药有禁忌、或难治性严重类风湿关节炎患者,也许可考虑如下的非生物性病情改善药单一或与以上提到的病情改善药联合治疗:硫唑嘌呤、环孢素A(或个别情况下的环磷酰胺)。
11.虽然有预后不佳因素的患者更应积极治疗,但对每一位患者均应积极用药治疗。
12.对于病情持续缓解的患者,逐渐减少激素后,可逐步减少生物性病情改善药,尤其是与非生物性病情改善药联合治疗时。
13.对于持续长期缓解的患者,可谨慎地减少非生物性病情改善药的剂量,这需要医生与患者共同作出决定。
14.从未使用过病情改善药但预后不佳的患者可考虑MTX与生物制剂联合治疗。
15.调整治疗时,除考虑病情活动因素外,还应考虑关节结构破坏进展、合并症和安全性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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