疼痛治疗除了使用非类固醇性消炎药、类鸦片药、及镇痛辅助药外,神经阻滞技术可说是疼痛科医师最常应用的法宝。对许多肩颈部、腰部、或四肢部位的腱鞘、滑液囊、肌腱炎、骶髂关节炎、梨状肌症候群、网球肘、腕管综合症等有不错的效果。带状疱疹后遗痛、三叉神经痛、坐骨神经痛、幻肢痛、烧灼样痛等难治性神经元性疼痛,应用特异性神经阻滞技术及神经变频(热)电调制刺激等方法,通过阻断痛觉传导通路、改善神经营养状态,调整神经传导功能,取得了满意的治疗效果。
在实际临床治疗中,有些疾病用药物等保守治疗无效,而又不适合或不能耐受手术治疗。以神经阻滞方法进行治疗,则可以获得药物治疗无法获得的效果,对患者来说比手术治疗损伤小、见效快、可耐受。也就是说,神经阻滞疗法是介于药物保守治疗和手术治疗之间的一种治疗措施。
有人把神经阻滞技术称为封闭疗法,这是错误的,“封闭”一词产生于对疼痛认识较浅,治疗手段较少的五十年代,在当时由于和国外的学术信息交流很困难,难以了解国外的正确术语,在翻译俄语时被人翻译错了,是可以理解的。谁知久错成为习惯了,现在很多医生还认为疼痛科医生做的治疗是封闭疗法。“封闭”一词在国内流传甚广,它与神经阻滞一样吗?那一个是正确的医学术语呢?神经阻滞的英文是Nerve
block ”,这一术语已被全世界应用了近百年,目前仍在应用。神经阻滞系指用药物等手段阻止了神经冲动传导的治疗方法,不应译为“注射封闭”或“封闭疗法”。
目前有些非疼痛治疗专业医生,甚至一些护理人员,由于缺乏系统的知识和训练,热心于在疼痛点、穴位或神经末梢处注射多种药物来缓解疼痛,他们自称为“封闭疗法”。有的在注射液中加入少量局麻药物,有的则不加入。有的用于局部注射的药物种类繁多,在注射液内加入抗生素、动物血液制品、动物脏器制品、中药制剂、抗免疫制剂、抗肿瘤药物等。这类治疗虽然有时能缓解部分患者的疼痛,但也发生了许多并发症及医疗纠纷的事例。也有一些社会的闲散人员,以赚钱为目的,“一针走天下”,到处“封闭,使“封闭”一词增添了不良色彩。这种“封闭疗法”的称呼流传甚广,使某些医务人员和一些患者对正规的“神经阻滞”也产生误解,甚至存有惧怕心理。
正规的医生不宜使用“封闭”这一不正规的词汇。况且,在英文、俄文和日文的疼痛文献中也找不到“封闭”一词的来源,在疼痛治疗中,还是称为神经阻滞疗法为好,这个术语是全世界通用的,具有科学性和规范性。
神经阻滞治疗所达到的效果在医学上的依据至少有以下三方面:一是阻止交感神经,使血管扩张、水肿减轻、缓解疼痛和缓解由于病症所合并的交感神经紧张状态;二是阻滞感觉神经,阻断疼痛的传导和抑制感觉神经刺激诱发的症状;三是阻滞运动神经,使肌肉松弛或暂时制动,使疼痛部位得到“休息”。
神经阻滞疗法是利用利多卡因或布比卡因等局麻药物,配合类固醇、维生素注射到神经疼痛的部位来消除炎症、解除疼痛的一种治疗方法。但许多患者对于神经阻滞疗法了解不多,往往不易接受,认为注射的药物中含有激素,对人体不利,会引起骨质疏松等,甚至有的骨科医师也会反对。其实,对于神经阻滞疗法,远不必如此紧张。如果我们了解了它的作用、适应症和禁忌症后,就会明白和接受了。对于神经阻滞疗法要达到治疗的预期效果,必须通过三个重要环节,即正确的诊断、有效的药物组成、精湛的注射技巧。
神经阻滞疗法中的利多卡因或布比卡因等局麻药物是对神经系统有亲和性的麻醉药,它可以阻断疼痛的恶性循环,使神经系统得到休息和调整,能保护神经系统。它又有很强的镇痛作用,可以阻断局部病变发出的疼痛信号。大多数软组织疼痛多由于局部的无菌性炎症及软组织充血水肿刺激神经系统所致。利多卡因等麻醉药物合并类固醇药物(激素)可以改变局部的血液循环,减少炎性渗出,促进局部代谢产物的排出,从而消除局部炎性水肿,促进炎症吸收,并缓解肌肉痉挛。对有粘连的慢性病灶加用活血化瘀、理气止痛之药,以消除粘连,软坚散结,去瘀生新,改善组织代谢和缓解疼痛多种作用。癌症患者,多需要加用激素治疗,尤其是癌细胞迅速扩散、转移至脊椎骨造成的下肢疼痛,麻木等。有人担心所用激素药物会对人体造成副作用,其实由于神经阻滞治疗用药量较小、用在局部、又不是长期使用,不会对人体带来什么影响。因此神经阻滞疗法有给药直接,疗效迅速的优点。有些疾病经治疗后可以获痊愈。治疗时应做到明确诊断,无菌操作,部位准确,用药恰当等。一旦选用神经阻滞疗法还应坚持治疗,完成治疗疗程,以免中途停止,达不到应有的疗效。
神经阻滞疗法如果操作得当,基本没有什么危险性,患者无特殊的不适感,局部应用的类固醇药物量少,吸收缓慢,维持时间较长,对机体无明显副作用。但任何药物都有一定的副作用,神经阻滞疗法也可能产生一定的危险性,如局部的急性过敏反应、无菌操作不当引起的局部感染等,由于应用激素降低了局部的免疫能力,如果发生感染控制不利,可能产生局部组织的坏死、脓肿和窦道形成等。在神经阻滞中使用激素,以增强治疗效果已有近60年历史,当然在应用激素时应遵循:慎重负责、合理应用、按需用药、短期适量、防止滥用的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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