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适应当前我国内镜鼻窦外科迅速普及的需要,制定一个有关慢性鼻窦炎、鼻息肉临床分型和疗效评定的标准,将有利于准确地诊断、设计手术方案和选定手术范围,更准确地评价治疗效果和判定预后,促进我国内镜鼻窦外科学的健康发展,并便于国内外的学术交流。
为此,在部分专家倡议下,国内20名专家于1995年12月26日26~29日,在广州暨南大学召开了为期4天的专题研讨会。专家们在认真分析国内现状的基础上,对各自的临床实践经验进行充分交流和讨论,同时参考国内外有关资料,制定了这份适合国内具体情况的慢性鼻窦炎、鼻息肉临床分型及疗效评定标准(暂时命名为“ FESS-95”广州标准”初稿)供国内同道们参考使用。
1、分型的基本依据
(1)术前详细询问病史
包括患病时间、治疗经过及治疗类型(保守或手术治疗)、治疗结果及现存症状。
(2)术前内镜鼻腔检查
了解鼻腔内炎性分泌物存在的部位(窦口或鼻道),鼻腔息肉存在的部位、大小及数量,鼻腔解剖变异情况(粘连、鼻中隔偏曲、中鼻甲或下鼻甲的增生或肥大等)。
(3)术前鼻腔、鼻窦CT扫描(冠状位及水平位)
要求病人取俯卧位,头过伸,冠状位断层基线与听眶上线垂直。水平位以听眶上线为基线。为细致观察鼻腔、鼻窦结构骨与软组织之间的关系,应采用骨窗,窗宽1000HU,窗位+90HU,层厚2mm。平均扫描12-16层。
2、CT筛窦分型标准
(1)蜂窝型:筛窦蜂房密集数量众多,骨间隔菲薄;
(2)空疱型:蜂房为数少,融合成较大的空疱状,骨间隔较薄;
(3)骨质增生型:筛窦蜂房多少不一,骨间隔明显增厚,部分间隔过度增生,蜂房融合闭锁。
3、慢性鼻窦炎、鼻息肉临床分型标准
Ⅰ型:单纯型鼻窦炎(保守治疗无效)。I期:局限性单个鼻窦慢性炎症。Ⅱ期:前组鼻窦炎和(或)波及部分后组筛窦。Ⅲ期:全组鼻窦炎。
Ⅱ型:鼻窦炎伴有鼻息肉。Ⅰ期:局限性单个鼻窦慢性炎症伴单发息肉。Ⅱ期:前组鼻窦炎和(或)波及部分后组筛窦伴多发息肉。Ⅲ期:全组鼻窦炎伴多发息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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