到目前为止,左旋多巴是最为有效的减轻帕金森病症状的药物。30多年的治疗经验说明,帕金森病还不能治愈,需终生服药,而在左旋多巴治疗2-5年后又易出现难以控制的远期副作用,因此需要合理地安排药物的使用,以尽可能地使每一种药物的疗效持续较长的时间,同时减少副作用出现的机会。
并非每一位刚诊断为帕金森病的患者就需要马上开始左旋多巴治疗。一般帕金森病的病程可分为代偿期和失代偿期。在代偿期,患者的症状较轻,日常生活甚至工作能基本维持正常,此时可进行康复锻炼、理疗、水疗以及按摩等。同时也可考虑神经保护性治疗,如司来吉兰等。在失代偿期或者出现了功能损害,就需要对症治疗以改善患者的生活质量以及工作能力。有下述现象要考虑功能损害,需要对症治疗:
1、症状影响的是优势手;
2、症状影响就业或工作能力;
3、少动症状显著、步态障碍、姿势障碍者;
4、 病人的观点和要求。
对症治疗的药物有许多种,包括多巴胺受体激动剂、左旋多巴、金刚烷胺等。许多研究证明,多巴胺受体激动剂可能有神经保护作用。许多临床试验也证明,首先使用多巴胺受体激动剂,在疗效减退时再加用左旋多巴可以明显减少左旋多巴的远期副作用,因此目前提倡在条件许可的情况下,先使用多巴胺受体激动剂治疗,在疗效减退时再加用左旋多巴治疗。如在诊断为帕金森病时患者年龄已达65-70岁以上,也可以考虑一开始就使用左旋多巴治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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