妊娠以后,孕妇血液和胆汁中的胆固醇增高,而且胆囊排空的速度缓慢,胆汁中胆固醇与胆盐的比例发生变化,使得胆固醇沉积而形成结石,可诱发胆囊炎。妊娠合并急性胆囊炎可发生于妊娠各期,妊娠晚期和产褥期多见,发生率约为0.8‰。胆囊炎急性发作,多数表现为右上腹剧烈疼痛,呈持续性且常有阵发性加剧,相当多患者有右肩或右上腰部的放射痛,伴有发烧、恶心、呕吐等。胆囊和胆管受阻者有黄疸。
妊娠合并急性胆囊炎的治疗原则是保守治疗为主适当控制饮食,缓解症状给予抗生素预防感染,消除并发症,必要时手术治疗。
保守治疗具体措施:
(1)控制饮食:重症患者应禁食,轻症患者症状发作期,应禁脂肪饮食,如在缓解期可给予高糖高蛋白低脂肪、低胆固醇饮食。适当补充液体,补充维生素,纠正水、电解质失调。
(2)对症治疗:可用解痉止痛剂如阿托品或哌替啶(度冷丁)肌注。美沙酮、吲哚美辛(消炎痛)等也有解痉镇痛作用,可适当选用。症状缓解期可适口服利胆药去氢胆酸、熊去氧胆酸等,可使Oddi括约肌松弛促进胆囊排空。
(3)抗感染治疗:应选用广谱抗生素头孢菌素类在胆汁中的浓度较血液中高4~12倍,且对胎儿无不良影响,应作为首选,其中头孢哌酮(先锋必)在胆汁中的浓度是血液浓度的100倍是治疗严重胆道感染的有效抗生素。
除非病情危急,如出现胆囊穿孔或弥漫性腹膜炎的表现时,则应及时进行手术治疗。一般情况下应选择妊娠中期手术,此期流产率为5%左右,低于妊娠其他时期。如临近预产期最好等到产后再行手术治疗。手术后应给予保胎治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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