患病妇女在妊娠期病情变化不一,可能改善、恶化或稳定无变化。首次妊娠时最初3个月内病情较易加重,而再次妊娠时则是最后3个月以及产后病情易恶化。尽管如此,重症肌无力并非妊娠的禁忌征。重症肌无力引起的自发性流产并不多见。胆碱酯酶抑制剂和强的松对于胎儿是安全的,目前尚无证据表明服用大剂量强的松的妊娠妇女会对婴儿产生不利影响。硫唑 嘌呤、环磷酰胺等则可能有致畸作用,妊娠前一定要停用。虽然没有大规模临床试验证实丙球或血浆交换是否对孕妇有影响,但目前的资料表明是安全的。
患病妇女的阵痛和分娩通常正常,剖腹产仅用于有产科指征者。分娩或剖腹产时局麻为首选,处理先兆子痫时慎用硫酸镁,可选用巴比妥类药物。虽然理论上母体的致病抗体有通过母乳传给婴儿的风险,但在临床实践中母乳喂养不受限制。在门诊经常会遇到患有重症肌无力的妇女前来询问如果怀孕分娩时怎么办,患者及家属均会想当然认为既然是肌无力,分娩时肯定没有力气把孩子生出来,希望进行剖宫产。事实是否真是如此?其实子宫系由平滑肌组成,不会受到乙酰胆碱受体抗体的影响,所以重症肌无力孕妇仍以推荐经阴道分娩为主。然而必须注意的是,在第二产程当中会涉及到诸多骨骼肌收缩(包括腹肌、膈肌及盆底肌肉等),有必要借助产钳或胎头吸引进行引产,因为骨骼肌会受到乙酰胆碱受体抗体的影响产生无力。由于手术本身对重症肌无力是一种应激,一般只有在孕妇出现产科适应症时方考虑进行剖宫产。此外值得一提的是,在分娩和生产过程中可使用硬膜外麻醉,患者不必顾虑太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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