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用药方法要规范
每一种药物的剂量都是经过精确计算和大量实验及临床试验得出的最佳用药量,抗病毒药的疗效更与剂量密切相关,因此,患者在用药过程中,不能随意更改药物用量,增加药量不一定能提高疗效反而可能增加副作用,而随意减量则不仅不可能达到治疗效果,有时还可能导致肝炎再发甚至出现重症肝炎趋势,还可能诱导病毒耐药变异,因此,用药前,医患双方要充分沟通,用药后,患者要提高用药依从性,尽量避免影响疗效的各种因素,尤其要避免“三天打鱼二天晒网”式不规则用药。有的药物在使用时间上有特殊的要求则应严格按照说明书用药,如恩替卡韦需空腹时服用,否则将影响疗效。
四、用药疗程要规范
接受抗病毒治疗的患者都应有一个思想准备:乙肝抗病毒治疗是一个较为漫长的过程,只有达到一定的治疗时间,才有可能取得较为满意的疗效。而这一过程,每种药物每一例病人又都不尽相同,其中,干扰素的疗程较为明确:普通干扰素一般为6-12个月,“长效干扰素”为12个月;而核苷(酸)类似物的疗程要根据疗效来判定,我国2010年《慢性乙型肝炎防治指南》的意见是:基础用药一年,原HBeAg阳性(即俗称“大三阳”)者达到肝功能正常、HBV DNA<检测值、HBeAg转阴抗HBe转阳(即“大三阳”转为“小三阳”),继续巩固治疗至少1年(经过至少2次复查,至少间隔6个月)仍保持不变,可考虑停药,但延长疗程可减少复发;如治疗前即为抗HBe阳性,则其疗程需更长,《指南》的意见是:HBVDNA低于检测下限、ALT正常后,至少在巩固治疗1年半(经过至少3次复查,每次间隔6个月)期间仍保持不变、且总疗程至少已达2年半者,可考虑停药,由于停药后复发率较高,可以延长疗程。《指南》的意见是集中了国内外临床经验提出的,所以在抗病毒治疗中要尽量达到相关指标后再考虑停药,切忌患者随意自行停药。
近年来,随着对乙型肝炎抗病毒治疗后病毒清除规律认识的提高,认为血清表面抗原(HBsAg)转阴、表面抗体(抗HBs)转阳才是最接近慢性乙肝治愈的标准,因而提出表面抗原转阴、表面抗体转阳才是乙肝抗病毒治疗的理想终点。但是要达到这一终点,就需要更长的治疗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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