肺动脉高压(PHA)是一种病变累及肺动脉血管内皮细胞、肌层以及外膜等而使肺动脉血流受限导致肺血管阻力增加,最终导致右心衰竭的综合征。表现为肺动脉压力增高而肺静脉压力正常,跨肺压差需要正常。
1973年,世界卫生组织(WHO)召开的第一次原发性PAH会议将肺高压分为原发性PAH和继发性PAH两大类。1988法国Evian会议根据肺循环高压(PH)的病理学、病理生理学特点和治疗方法的不同将PH分为五大类,并于2003年威尼斯会议对Evian诊断分类标准进行了修订。2008年在美国DaNa Point举行的第四次PH会议经过讨论达成共识,对PH的诊断分类进行新的更新。
最新分类区别于威尼斯分类之处有:
1、第一大类PAH:
(1)取消家族PAH诊断名称而改用遗传性PAH,原因是部分散发型特发性PAH患者尽管没有家族史,但是携带特定的基因突变,而部分家族性PAH并未发现特定的基因突变。新分类并不要求对遗传性PAH进行基因检测,因为对治疗并无帮助。
(2)对先天性心脏病血管病(先心病)相关PAH进行临床分类和解剖-病理生理分类。
心脏畸形修补术后仍持续存在PAH,术后明显好转,但是数月甚至数年后再次明显加重,且没有明显术后残余瘘。
(3)对相关因素所致PAH进行较大变动,将血吸虫病、慢性溶血性贫血(如镰刀细胞病、地中海贫血等)归于此类。
2、由于肺静脉闭塞病和毛细血管瘤与特发性PAH既有共同点也存在明显差异,因此难以完全与PAH分开。
3、第二大类(左心疾病相关)和第三大类(呼吸系统疾病或缺氧相关)未进行修订。
4、第四大类(慢性血栓栓塞性PH,CTEPH)由于没有准确区分两者的标准,因此不再分为近端和远端肺动脉栓塞。
5、第五大类(不明机制或多种因素所致PH)将发病机制不明的疾病归于此类,包括除溶血性贫血以外的其他血液系统疾病、全身性疾病、代谢性疾病及其他少见疾病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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