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在抗病毒治疗中的慢性乙型肝炎患者,常常因为妊娠问题前来咨询,特将相关问题讨论如下。
一、干扰素的安全性
采用干扰素治疗的慢性病毒性肝炎应该明确:干扰素除抗HBV外,具有抑制细胞增殖的作用,临床还作为抗肿瘤的生物治疗。我们知道,胚胎是从一团细胞经过无数次的分裂、繁殖,发育成胎儿的,所以用这类药物治疗肝炎的青年男女不能怀孕,需要怀孕的患者需要停药3个月后才能受孕。
二、核苷类药物的说明书规定
一种规范的新药必须做过动物致畸试验,才能批准临床应用,所以进口药的说明书都标明对胚胎的影响,分为三级:A(安全)、B(动物试验无胚胎毒性和致畸性,对人类未经研究)和C(动物试验有胚胎毒性和致畸性)。
根据这类药物的临床前试验,美国食品和药物监管局将恩替卡韦、阿德福韦和拉米夫定(后来有补充资料提示已经改为B类)归C类,对胚胎的安全性低;替比夫定和替诺福韦归B类,动物试验没有发现重要问题,但没有做过人类临床试验,不能保证安全。根据道德伦理对人类也不可能做临床试验,所以当前并没有A类的药物。因此,核苷类药物的说明书都写着服药期间不能妊娠。
三、核苷类药物对胚胎影响的试验结果
拉米夫定按体表面积成人量的130倍,用于小鼠并不影响受精卵植入、胚胎发育和生长;用每克体重2毫克的剂量喂小鼠并无基因毒性;微生物筛检试验不致畸,但对体外培养的人淋巴细胞有很弱的致畸性。
替诺福韦以18倍剂量喂食新生和婴幼猕猴,3个月内无毒性,超过4个月生长受限、缺磷软骨病和肾小管功能异常,但停药后病变都能恢复。
美国疾病控制中心监视的一般妊娠的出生缺陷率是2.72%。非洲抗免疫缺陷病毒(HIV)妊娠登记处,也登记抗HBV药物的胎儿致畸性,孕妇在妊娠初期始用拉米夫定的新生儿缺陷率2.9%、替诺福韦是2.3%,中末期开始用两药的相应数据是2.6%和1.5%,与疾病控制中心的数据无显著差异。两个妊娠登记处都没有替比夫定对胎儿的数据。
迄今国内外已有不少临床经验,尚无证据在妊娠期服用拉米夫定或替诺福韦有致畸性或对妊娠有不良反应。而且,国外文献报告现在有几十万人在用拉米夫定,其中有些服药的患者不小心意外怀孕,还没有看到新生儿畸形的报告。
四、专科医生应该怎样告诉患者
面对提问,我在临床上常常告诉患者:首先,应该遵守药物说明书的规定,服用核苷类药物应该停药半年(至少3个月)才考虑怀孕。如果年龄较大或意外怀孕者又不想终止妊娠者,需自己承担部分风险,虽然有一些临床数据表明拉米夫定、替比夫定和替诺福韦的致畸率可能非常低,但作为医师,不能违背药物说明书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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