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際胃腸功能性疾病工作組2000年曾對消化不良提出一套處理意見,我國同年也對消化不良制定了診療流程。指出遇有下列消化不良報警癥狀,應做進一步檢查。
那么是消化不良報警癥狀呢?
1、年齡在40歲以上者;
2、有吞咽困難、頑固性嘔吐、食欲不振者;
3、原因不明的體重下降、黑糞、貧血、腹部腫塊等病癥;
4、有腫瘤家族史或有明顯的情緒因素或心理障礙者。
應做進一步檢查。若無以上情況,可先采取經驗治療,消除癥狀,提高生存質量。
例如:
1、患者空腹時上腹不適、上腹疼痛或發脹,進餐后減輕,很可能是反流性食管炎、消化性潰瘍等酸相關性疾病;
2、若患者在餐后出現 上腹不適、疼痛、早飽和上腹脹等癥狀,均應注意有無飲食不當或進食過多,導致的消化系統負擔過重。
對于以上情況建議選擇抑酸劑治療酸相關性疾病,選用促動力劑治療胃動力障礙相關性消化不良。
用藥兩周,若癥狀減輕,則進一步支持上述判斷。
若無效,建議進一步 做生化、B超和內鏡等檢查,而后根據結果治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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