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类风湿关节炎病人的严重程度判断,一般是根据病人的生活自理能力(包括穿衣、洗澡、吃饭、化妆和如厕等),以及业余爱好(包括娱乐、休闲等),职业活动(如学习、工作、家务活动等因素)综合判断的。现在,临床普遍应用美国风湿病学会确定的关节功能分类标准,来划分关节病变的严重程度。
I级:关节能自由活动,能完成平常的任务而无妨碍。
II级:关节活动受中度限制,一个或几个关节疼痛不适,但能料理日常生活。
III级:关节活动受显著限制,不能胜任工作,料理生活也有困难。
IV级:大部分或完全失去活动能力,病人长期卧床或依赖轮椅,生活不能自理。
据报告,类风湿病人关节功能在I级者占15%,II级者占40%,III级者占30%,IV级者占15%。治疗的目标是要使更多的类风湿性关节炎病人长期保持I-II级功能,减少残疾的发生。类风湿性关节炎病人必须尽早接受治疗,才能收到良好的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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