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行骨折风险评估,包括肿瘤类型、已接受的治疗、患病时间、肿瘤大小、病灶位置、病变为溶骨性或成骨性、病变是否引起症状等。
1989年,Mirelsr8]回顾性研究了38例患者的78处长骨骨转移瘤病变后制定了Mirels评分系统,其4个变量分别是:病灶位置(上肢、下肢、转子周围);疼痛程度(轻度、中度、重度);病变类型(溶骨型、成骨型、混合型);皮质破坏程度(<1/3、1/3~2/3、>2/3)。Mirels评分合计12分,≤7分表明病理性骨折风险较低(“%),8分时骨折风险为15%,而9分时骨折风险达到33%。当评分>9分时应进行预防性内固定。
对Mirels评分系统的可重复性、有效性和对不同经验水平训练背景的医生适用性进行的研究结果显示,其可重复性较强,适用于不同专业医生;单项中疼痛评分差异最大,以下依次为皮质破坏程度、病变类型和病灶位置;该评分整体敏感性达91%,特异性仅35%。尽管严格遵循Mirels评分系统可能会导致一定程度上的过度治疗,但是一旦患者出现病理性骨折,后果将更为严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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