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少患者服用拉米夫定停药后复发,那么拉米夫定停药后复发的治疗原则是什么呢?下面为大家分析一下:
(1)早发现、早治疗 停药后要每月查1次HBV―DNA或肝功能,发现异常及时处理,并且加大用药力度,防止病情发展加重。只要HBV―DNA转为阳性,就应抓紧治疗,不要等肝功能明显异常后再治疗。
(2)联合抗病毒 大剂量苦参及胸腺肽。如病势急重,需重新应用拉米夫定或应用恩替卡韦、阿德福韦。对ALT超过500U/L,总胆红素超过100umol/L,或虽经治疗胆红素仍每日上升20umol/L以上者,必须加强保肝治疗措施。
(3)重用保肝药 如促肝细胞生长素可用160mg或每日2次,甘利欣40一50ml静脉滴注,或促肝与肝水解肽同用,或加用肝得健、小牛血去蛋白等静脉滴注,对重症患者用新鲜人血浆、白蛋白等。
(4)禁忌 禁用疗效不确、对肝细胞能产生刺激或加重肝脏解毒负担的药物,重症患者一般也不宜大量使用中药制剂。
(5)应用肾上腺皮质激素 对ALT、AST不很高,但淤胆重的患者可考虑应用肾上腺皮质激素,我们主张以口服为好,一般应用地塞美松0.75mg,每日3次,口服,或强的松10m8,每日3次,注意有胃底静脉曲张者禁用强的松,应用3―7日后视病情开始逐渐减量。减量时仍用原剂量口服,只是减少服药次数,从每口3次减至2次,1周后冉减为1次,再1周减为隔日1次。肾上腺皮质激素对于降低患者对HBV的反应性,缓解炎症,有肯定疗效;但仍应慎重掌握用药时机和剂量,病情能控制者尽量不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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