骨转移是恶性肿瘤疾病进展的晚期阶段,尤以乳腺癌、前列腺癌、肺癌、结直肠癌等肿瘤常见,其发生率高达15%~70%。骨转移伴发的疼痛常常严重干扰患者的生活能力,影响患者的生活质量。
对于恶性肿瘤骨转移应该采取综合治疗策略,具体治疗手段包括全身抗肿瘤治疗、缓解疼痛症状的药物镇痛治疗、预防和减少骨相关事件的双膦酸盐治疗、缓解压迫性神经痛或降低承重骨骨折风险的放射治疗以及必要时为恢复机体功能而进行的外科手术治疗。
一、全身抗肿瘤治疗
骨转移多为全身性肿瘤转移的局部表现,针对肿瘤的全身性治疗应成为治疗和控制肿瘤的主要选择。我们必须清醒地认识到,骨转移疼痛是恶性肿瘤进展所产生的,只有全身抗肿瘤治疗有效,疼痛才能得到根本性控制,因此一定要把抗肿瘤治疗视为镇痛治疗的最重要的基础治疗,只有建立在此基础上的镇痛治疗,才能给患者带来长期的疼痛控制。临床上我们常把“镇痛治疗”形象地比作骨折时的“拐杖”,骨折愈合了,也就不需要“拐杖”了。
二、镇痛药物规范化治疗
骨转移疼痛作为疼痛的一种特殊类型,也应当遵循疼痛的规范化治疗原则。
癌痛评估 主要包括癌痛的性质及程度两大方面。目前多把癌痛分为躯体痛、内脏痛、神经痛三类。癌症患者的疼痛多为混合性,采用多维疼痛评估量表,有助于医生更全面地了解癌痛。癌痛程度评估相对简单,但应注意对老年、有语言或认知功能障碍患者的评估。骨转移疼痛常包括骨转移局部损伤的钝痛、骨转移部位结构改变导致的神经压迫痛、病理性骨折导致的疼痛,由于这几种疼痛的处理方式不同,因此进行详尽的疼痛评估就显得尤为重要。
(一)首选无创途径给药
(二)按阶梯给药:指镇痛药物的选择应依疼痛程度,由轻到重选择不同强度的镇痛药物。
轻度疼痛:首选第一阶梯非甾体类抗炎药,以阿司匹林为代表;
中度疼痛:选弱阿片类药物,以可待因为代表,可合用非甾体类抗炎药;
重度疼痛:选强阿片类药物,以吗啡为代表,同时合用非甾体类抗炎药。两类药合用可增加阿片药物的止痛效果,减少阿片类药物的用量。
阶梯用药的同时,可依病情选择三环类抗抑郁药或抗惊厥类药等辅助用药。
(三)按时用药:是指止痛药物应有规律地按规定时间给予,不是等患者要求时给予。使用止痛药,必须先测定能控制患者疼痛的剂量,下一次用药应在前一次药效消失前给药。患者出现突发剧痛时,可按需给予止痛药控制。
(四)个体化给药:阿片类药无理想标准用药剂量,存在明显个体差异,能使疼痛得到缓解的剂量即是正确的剂量。选用阿片类药物,应从小剂量开始,逐渐增加剂量直到缓解疼痛又无明显不良反应的用药剂量,即为个体化给药。
(五)注意具体细节:对使用止痛药的患者,应注意监护,密切观察疼痛缓解程度和身体反应,及时采取必要措施,减少药物的不良反应,提高镇痛治疗效果。
三、双磷酸盐治疗
高钙血症、骨痛、骨相关事件是骨转移患者常见的并发症,将严重影响患者的生活质量,加重患者的心理压力,缩短患者的生存时间。双膦酸盐是骨转移患者的重要选择药物,能有效治疗恶性肿瘤所致的高钙血症,并能有效治疗晚期肿瘤骨转移,对于降低骨转移患者骨相关事件(SRE)发生率具有显著疗效。在控制骨转移疼痛方面,第三代双膦酸盐唑来磷酸、伊班膦酸钠优于第二代药物帕米磷酸二钠。不过,在双膦酸盐应用过程中,要注意预防其毒副反应,特别是颌面部下颌骨骨髓炎,建议患者在使用双膦酸盐之前应考虑进行口腔检查,在治疗过程中,患者应尽可能避免口腔操作。
四、局部治疗
骨折是骨转移的严重伴发事件。对于脊椎、股骨、肱骨等负重部分骨转移患者,放射治疗通常作为重要的治疗选择,可快速缓解骨疼痛,减少病理性骨折危险。此外,骨外科技术的进步也给骨转移患者提供了更多的治疗选择,包括骨损伤部位固定术、病变骨置换术和受压神经松解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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