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哪些是慢性乙型肝炎需要或者不需要治疗的患者
1、需要治疗患者
作为优先考虑,所有的患有慢性乙型肝炎且有临床上代偿或失代偿肝硬化证据【或基线天冬氨酸转氨酶/血小板比值指数(APRI)评分>2肝硬化成人】的成人、青少年及儿童均应该进行治疗,无论其ALT水平,HBeAg的状态或HBVDNA水平如何(强烈推荐)。
对于尚缺乏肝硬化临床证据(或基线APRI评分≤2分的成人),但年龄超过30岁,且持续存在ALT水平异常及高水平病毒复制的证据(HBVDNA>20000IU/mL)的慢性乙型肝炎成人患者,论其HBeAg是否为阳性均推荐予以治疗(强烈推荐)。
在无法检测HBVDNA的地区,只要存在ALT水平持续异常,也可考虑给予治疗,而无需考虑HBeAg状态(有条件推荐)。
2、HBV/HIV混合感染患者
对HBV/HIV混合感染的患者考虑其有严重慢性肝脏疾病证据,无论其CD4细胞计数情况,应该首先使用抗逆转录病毒治疗,同样,当患者的CD4细胞计数《500个/mm3,无论其肝脏疾病处于何种阶段也应该首先使用抗逆转录病毒治疗(强烈推荐)。
3、无需治疗,但应该持续监测的患者
对于缺乏肝硬化临床证据(或基线APRI评分≤2分的成人),并且存在ALT水平持续正常及低水平病毒复制的证据(HBVDNA<2000iu< span="">/mL),无论其HBeAg状态或年龄,均不推荐或者建议推迟给予抗病毒治疗(强烈推荐)。
在无法检测HBVDNA的地区,对HBeAg阳性、年龄≤30岁,且ALT水平持续正常的患者,建议推迟给予抗病毒治疗(有条件推荐)。
对所有慢性乙型肝炎患者进行持续性监测是必要的,但是对某些特殊人群,尽管其尚未达到上述需要治疗或不需要治疗的标准,应明确告知未来是否需要抗病毒治疗以防止肝脏疾病的进展,这些人群包括:a、尚无肝硬化,年龄在30岁或30岁以下,HBVDNA水平>20000IU/mL,但ALT水平持续正常;b、HBeAg阴性无肝硬化,年龄≤30岁,HBVDNA水平波动在2000-20OooIU,mL之间,或具有反复出现的ALT水平异常;c、在HBVDNA检测无法开展的地区:无肝硬化,年龄≤30岁且ALT水平持续正常者,无论其HBeAg是否阳性,也应告知。
二、慢性乙型肝炎一线抗病毒治疗的推荐意见
对所有明确予以抗病毒治疗的成年人、青少年和年满12岁的儿童,推荐使用具有高耐药基因屏障的核苷(酸)类似物(替诺福韦或恩替卡韦),年龄在2~11岁之间的儿童推荐使用恩替卡韦(强烈推荐)。
具有低耐药基因屏障的核苷(酸)类似物(拉米夫定、阿德福韦酯或替比夫定),由于易导致耐药,因此不推荐使用(强烈推荐)。
对HBV/HIV混合感染的成年人、青少年和年龄在3岁或以上的儿童,推荐使用按固定剂量组合的替诺福韦+拉米夫定(或恩曲他滨)+依非韦仑合剂作为抗逆转录病毒治疗的最佳选择(强烈推荐)。
三、治疗失败的二线抗病毒治疗
对肯定存在或疑有针对拉米夫定、恩替卡韦、阿德福韦酯或替比夫定耐药的患者(如有过药物暴露史或原始无应答),推荐予以替诺福韦序贯治疗(强烈推荐)。
四、停止治疗的时间
1、终生核苷(酸)类似物治疗
所有存在肝硬化临床证据或APRI评分>2分的成年人,需要终生使用核苷(酸)类似物治疗,不建议终止抗病毒治疗,因为存在HBV再激活的风险,而再激活可引起严重的慢加急性肝脏损伤(强烈推荐)。
2、停止核苷(酸)类似物治疗的条件
以下人群可以考虑停止核苷(酸)类似物治疗:a、无肝硬化临床证据(或基线APRI评分≤2分的成人)的患者;b、能够继续长期认真随访以防止再激活发生;c、如果存在HBeAg消失和血清转换成抗一HBe(初始治疗HBeAg阳性的患者)的证据,且完成至少额外1年的治疗;d、ALT水平持续正常和HBVDNA持续检测不到(在开展HBVDNA检测的地区)。
在无法开展HBVDNA检测的地区,当有患者持续HBsAg消失的证据,且完成至少1年额外的治疗后,可考虑停止核苷(酸)类似物的治疗,无论其HBeAg的水平如何(有条件推荐)。
3、重新治疗
在停止核苷(酸)类似物治疗后,可能出现复发。如果存在HBV再激活的一致表现,如HBsAg或HBeAg转阳,ALT水平升高,或重新检测到HBVDNA,推荐予以重新治疗(强烈推荐)。
五、监测
1、治疗前、治疗期间和治疗后对慢性乙型肝炎疾病进展和应答情况的监测
建议以下内容每年至少监测1次:a、ALT水平(和用于APRI评分的AST),HBsAg、HBeAg和HBVDNA水平(有条件开展HBVDNA检测的地区);b、采用非创伤性检查(APRI评分或Fibroscan)以评价基线没有肝硬化的患者是否存在肝硬化;C、在治疗过程中,在每次随访时,应当定期监测依从性(强烈推荐)。
2、需频繁监测的患者
对尚未达到抗病毒治疗标准的人群,应更频繁地开展针对疾病进展的监测,应明确间歇性ALT水平异常或HBVDNA水平波动在2000-20000IU/mL的患者和存在HIV混合感染的患者(有条件推荐)。
对于正在进行治疗或停药后随访的人群,频繁的监测(第1年至少每3个月1次)可用于以下几个方面:患者疾病有无恶化(代偿性或失代偿性肝硬化);在第1年治疗期间,治疗应答和依从性情况;HIV混合感染的患者;停止核苷(酸)类似物治疗的患者(有条件推荐)。
3、替诺福韦和恩替卡韦毒性的监测
所有患者在抗病毒治疗前应进行肾功能基线水平的检测以及肾功能不全风险的评估。
长期应用替诺福韦或恩替卡韦治疗的患者应每年监测肾功能,对儿童还需要监测生长发育状况(有条件推荐)。
4、肝癌(HCC)的监测以下患者推荐每6个月进行1次超声和AFP检查:a、肝硬化患者,无论其年龄或其他风险因素如何(强烈推荐);b、具有HCC家族史的患者(强烈推荐);13、年龄超过40岁(更低年龄可以参照所在地区的HCC发生率而定),尚无肝硬化临床证据(或基线APRI评分≤2分),以及HBVDNA水平>2000IU/mL的患者(有条件推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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