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标人群:基于目前的诊断或者分类标准诊断为PMR的患者疾病管理的主要原则:
A、确定PMR的诊断,进行充分临床评估鉴别诊断除外类似疾病(如非炎症性疾病、炎症性疾病如巨细胞动脉炎或者类风湿关节炎、药物诱导、内分泌疾病、感染、肿瘤)。
B、在进行治疗前,所有PMR的患者均应该进行下述评估:
1)记录基线实验室数据。有助于鉴别其他类似疾病并保留基线数据以有助于监测治疗。基线的实验室数据包括类风湿因子和/或抗瓜氨酸化蛋白抗体
(ACPA)、CRP和/或血沉、血常规、血糖、肌酐、肝功能、骨代谢状况(包括该、碱性磷酸酶)以及尿液分析。其他应考虑进行的检查包括蛋白电泳、
TSH、肌酸激酶以及维生素D。
2)基于症状、体征以及其他诊断的可能性,可能时应该进行其他的血清学检查包括ANA、ANCA或者结核试验来除外其他疾病。医生可能还考虑进行其他检查例如胸片来除外其他诊断。
3)评估合并症尤其是高血压、糖尿病、糖耐量异常、心血管疾病、血脂异常、消化性溃疡、骨质疏松(尤其是近期发生骨折)、白内障或青光眼(包括危险因
素)、慢性或反复感染、合并使用NSAIDs、其他相关合并用药以及与糖皮质激素不良反应相关的危险因素。在低至中等质量的研究发现女性使用糖皮质激素的
风险较男性更高。
4)复发或者延长治疗的危险因素的作用目前尚不明确。低至中等质量的研究发现与复发率增高和/或治疗延长相关的基线特征包括:女性、血沉高(>40mm/h)以及外周炎性关节炎。然而一部分同样为低至中等质量的研究并未提示上述因素与复发/治疗延长有关。
C、应该考虑专家转诊,尤其是症状不典型者(例如外周炎性关节炎、全身症状、炎性指标不高、发病年龄<60岁)、发生治疗相关的不良反应或者高危患者、糖皮质激素难治者以及/或复发/治疗周期延长的患者。
D、PMR的治疗应该遵循最优化护理的原则,且治疗方案应该由患者和主治医生应共同决。
E、个体化的治疗计划。在制定初始糖皮质激素治疗剂量以及随后的减量计划时应该充分结合患者的想法及偏好。
F、加强患者教育,基于PMR的影响以及治疗包括合并症以及疾病预测指标,以及制定个体化的锻炼计划。
G、所有进行治疗的患者均因进行一下评估:危险因素以及糖皮质激素相关不良反应的证据、合并症、其他相关的治疗、疾病复发/延长治疗的证据及危险因素。在
处方糖皮质激素时应该持续对疾病及实验室数据进行记录。建议第1年时每4-8周随访1次,第2年开始每8-12周随访1次;复发或者强的松减量或者停药时
均应该随访。
H、快速直接得到医生、护士或者经过训练的健康护理人员的建议以报告任何病情变化如复发或者治疗相关副作用对于患者来说至关重要。
管理PMR患者的特殊建议:
1、强烈建议患者使用糖皮质激素而非非甾体抗炎药物,除非存在其他疾病相关的疼痛而短期应用非甾体抗炎药物和/或者镇痛药。对于镇痛药物的使用无特殊推荐。
2、强烈推荐应用最短疗程的有效糖皮质激素治疗。
3、在某种情况下推荐最低有效剂量的糖皮质激素,初始治疗使用等效于每天强的松12.5-25mg。复发风险高、不良反应风险低者可在此剂量范围内选择大
剂量,而有相关合并症例如糖尿病、骨质疏松、青光眼以及其他糖皮质激素相关不良反应危险因素者应该选择更低剂量。不建议初始治疗剂量低于7.5mg每天,
强烈不推荐起始治疗剂量大于30mg每天。
4、强烈推荐基于患者疾病活动度、实验室指标以及不良反应制定个体化减量方案,建议糖皮质激素减量遵循以下原则:
A、起始减量:在4-8周内减量至口服10mg/d。
B、复发治疗:将口服强的松加量至复发前的剂量并在4-8周内逐渐减量至复发时剂量。
C、一旦缓解(无论初始治疗还是复发治疗)即开始减量:每4周减量1mg/d(或者减量1.25mg例如10mg/7.5mg隔日口服)直到维持缓解时停用。
5、在某种条件下推荐可使用甲强龙肌肉注射来替代口服糖皮质激素,治疗选择取决于经治医生的选择。在某项临床研究采用起始每3周起始注射甲强龙120mg。
6、在某种条件下推荐单次口服糖皮质激素而非分次服用,除非在糖皮质激素减量至低剂量(例如<=5mg强的松/日)而夜间疼痛十分明显时。
7、在某种条件下推荐在糖皮质激素基础上尽早加用甲氨蝶呤,尤其是复发风险高和/或治疗延长以及存在危险因素、合并症和/或合并用药而糖皮质激素相关不良
反应容易发生时。随访期间复发、糖皮质激素效果欠佳以及发生糖皮质激素相关不良反应的患者也应该加用甲氨蝶呤。临床试验中甲氨蝶呤的口服剂量为
7.5-10mg每周。
8、强烈不推荐应用TNF抑制剂。
9、在某种条件下推荐PMR患者进行个体化锻炼以保持肌肉含量以及功能、长期应用糖皮质激素的年老及体弱者要减少跌倒风险。
10、强烈不推荐应用使用中药制剂阳和制胶囊及痹祺胶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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