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功能性食管疾病
A1、功能性烧心
必须包括以下所有条件:
1、胸骨后烧灼样不适或疼痛。
2、无胃食管酸反流导致该症状的证据。
3、没有以组织病理学为基础的食管运动障碍。
诊断前症状出现至少6个月,近3个月满足以上标准。
A2、推测源自食管的功能性胸痛
必须包括以下所有条件:
1、胸骨后非烧灼样疼痛或不适。
2、无胃食管酸反流导致该症状的证据。
3、没有以组织病理学为基础的食管运动障碍。
诊断前症状出现至少6个月,近3个月满足以上标准。
A3、功能性吞咽困难
必须包括以下所有条件:
1、固体和(或)液体食物通过食管有黏附、存留或通过异常的感觉。
2、无胃食管酸反流导致该症状的证据。
3、没有以组织病理学为基础的食管运动障碍。
诊断前症状出现至少6个月,近3个月满足以上标准。
A4、癔球症
必须包括以下所有条件:
1、喉部持续或间断的无痛性团块或异物感。
2、感觉出现在两餐之间。
3、没有吞咽困难或吞咽痛。
4、没有胃食管酸反流导致该症状的证据。
5、没有以组织病理学为基础的食管运动障碍。
诊断前症状出现至少6个月,近3个月满足以上标准。
B、功能性胃十二指肠疾病
B1、功能性消化不良
必须包括
1、以下1条或多条:
a、餐后饱胀不适
b、早饱感
c、上腹痛
d、上腹烧灼感
2、没有可以解释上述症状的功能性疾病。
诊断前症状出现至少6个月,近3个月满足以上标准。
B1a餐后不适综合症
必须包括以下1条或2条:
1、进食正常食量后的出现餐后饱胀不适感,每周至少发生数次。
2、早饱感,抑制了正常进食,每周至少发生数次。
诊断前症状出现至少6个月,近3个月满足以上标准。
支持诊断的标准:
1、上腹部胀气或餐后恶心或过度打嗝。
2、可能同时存在上腹疼痛综合症。
B1b上腹疼痛综合症
必须包括以下所有条件:
1、中等程度以上的上腹部疼痛或烧灼感,每周至少1次。
2、间断性疼痛。
3、不是全腹痛,不位于腹部其他部位或胸部。
4、排便或排气后不能缓解。
5、不符合胆囊或Oddi括约肌疾病的诊断标准。
诊断前症状出现至少6个月,近3个月满足以上标准。
支持诊断的标准:
1、疼痛可能为烧灼样但不包括胸骨后疼痛。
2、疼痛通常由进食诱发或缓解,但也可能在禁食时发生。
3、可能同时存在餐后不适综合症。
B2、嗳气症
B2a、吞气症
必须包括以下所有条件:
1、每周至少发生数次反复嗳气。
2、可以客观地观察或检测到吞咽空气。
诊断前症状出现至少6个月,近3个月满足以上标准。
B2b、非特异性过度嗳气
必须包括以下所有条件:
1、每周至少发生数次反复嗳气。
2、没有过度吞咽空气的证据。
诊断前症状出现至少6个月,近3个月满足以上标准。
B3、恶心呕吐
B3a、慢性特发性恶心
必需包括以下所有条件:
1、每周至少发生数次恶心。
2、不经常伴有呕吐。
3、胃镜检查无异常或不存在可以解释恶心的代谢性疾病。
诊断前症状出现至少6个月,近3个月满足以上标准。
B3b、功能性呕吐
必须包括以下所有条件:
1、呕吐平均每周发生1次或1次以上。
2、不存在进食障碍、反刍或主要精神疾病(依据DSM-IV)。
3、不存在自行诱导或长期应用大麻素,且不存在可以解释反复呕吐的中枢神经系统疾病或代谢性疾病。
诊断前症状出现至少6个月,近3个月满足以上标准。
B3c、周期性呕吐综合症
必须包括以下所有条件:
1、同样的呕吐症状反复急性发作,每次发作持续不超过1周。
2、在前1年有3次或多次间断发作。
3、在发作间期无恶心和呕吐。
诊断前症状出现至少6个月,近3个月满足以上标准。
支持诊断的标准:
有偏头痛病史或家族史。
B4、反刍综合症
必须包括以下所有条件:
1、持续或反复地将刚进食的食物反入口中,随后吐出或再咀嚼并吞咽。
2、反刍前无干呕。
诊断前症状出现至少6个月,近3个月满足以上标准。
支持诊断的标准:
1、反刍前一般无恶心。
2、当反入物质变为酸性时此过程停止。
3、反流物是可以辨认的食物,并且无难闻的气味。
C、功能性肠道疾病
C1、肠易激综合症
反复发作的腹痛或不适,最近3个月内每个月至少有3天出现症状,合并以下2条或多条:
1、排便后症状缓解。
2、发作时伴有排便频率改变。
3、发作时伴有大便性状(外观)改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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