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神分裂症能否被治愈?
着名的精神病学家布鲁勒指出:精神分裂症的预后结局有4种可能性,即痊愈、轻度缺损(指社会功能缺损)、重度缺损和痴呆。一些精神病患者早期得到及时、系统地住院治疗,出院后能继续定期门诊复查,按医嘱坚持服药,家庭给予关心帮助,病人能得家庭、社会良好的心理支持,致使终身不犯病,并能好地完成原来的工作。这样的病人,一生中只有1次发病,应该说是被治愈了。精神分裂症首次发病被“治愈”后,需要长期坚持服药,避免引起复发的各类因素,即可使疾病痊愈。
临床表现涉及人类精神活动的各个方面
精神分裂症涉及人类精神活动的各个方面,临床表现为多维症状特点,即阳性症状、阴性症状、心境障碍、攻击性行为、认知功能障碍。
阳性症状,如幻觉、妄想、思维障碍、言语紊乱、紧张症等;
阴性症状,如情感淡漠、思维贫乏、意志减退、兴趣缺乏、社会退缩;
心境障碍,如焦虑、抑郁、自杀意念和行为;
攻击性行为,如兴奋、敌对、冲动、激越、不合作;
认知功能损害,如注意、记忆、执行功能减退等。
以上五维症状导致患者社会功能减退,社交、工作、学习能力下降,人际关系困难,自我照料疏忽。由于精神分裂症症状的多维性,要求综合性治疗。精神分裂症属慢性反复发作或恶化的迁延性疾病,病程可分为急性发作期、巩固稳定期和复发恶化期以及慢性期。精神分裂症的上述病程特点需要长期分阶段的全病程治疗。全程的积极治疗将明显改善患者的预后。
以药物治疗为主要手段
精神分裂症的治疗目前以药物治疗为主要手段,药物治疗安全有效,可获得,使用方便,患者对治疗依从性高。根据急性期还是慢性期、以阳性症状为主还是以阴性症状为主选用有针对性的药物,原则上以少量开始逐渐递增,至好转时则逐渐减少,以少量药维持治疗。病人服药不合作时可短期应用肌注或静脉注射,待合作后改口服。于恢复期及预防期可以口服少量上述抗精神病药物,或口服或肌肉注射长效药物。
治疗目标
急性期治疗目标:①消除主要症状,争取临床缓解;②预防自杀和冲动行为的发生;③将药物不良反应降到最低,防止严重不良反应的发生;④为恢复社会功能、回归社会作准备。
巩固稳定期治疗目标:①防止症状复燃;②控制精神分裂症后抑郁或强迫症状;③预防自杀;④控制和预防长期药物不良反应;⑤促进回归社会。
预防复发的维持期治疗目标:①预防病情复发和恶化;②提高患者对治疗的依从性;③恢复社会功能;④增强应对躯体疾病、心理应激的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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