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我国,脑血管病目前已成为城乡居民的首位死亡原因。其中,颅内、外大血管狭窄导致的缺血性脑血管病所占比重最大。近年来,随着血管内介入技术的不断发展,这一起源于外周血管的诊疗技术越来越多地被用于缺血性脑血管病的防治。此前已有临床研究证实,带栓塞保护的颈动脉支架(CAS)是一项有效的治疗手段,对于平均手术并发症风险较高的患者群体而言,可以替代动脉内膜切除术(CEA)。而一项新的研究(无症状性颈动脉疾病试验「ACT 1」)证实在术后30天内死亡、卒中或心肌梗死以及1年内的同侧脑卒中方面,颈动脉支架疗效并不劣于动脉内膜切除术,并且在术后5年卒中和死亡并无明显差异。因此这两种操作对于这一人群而言是等效的。
因此《中国缺血性脑血管病血管内介入诊疗指南2015 》推荐:
(1)对症状性颈动脉狭窄70%~99%的患者,可考虑行CEA或CAS治疗(I级推荐,A级证据)。
(2)对症状性颈动脉狭窄50%~69%的患者,同样可考虑行CEA或CAS治疗(I级推荐,B级证据)。
(3)对于大范围脑梗死患者实施血管内干预时,可在2周后实行CEA或CAS治疗。对于TIA、小卒中、非致残性卒中,2周内行手术或血管内处理对预防卒中再发更有利(Ⅱ级推荐,B级证据)。
(4)对非症状性颈动脉狭窄≥70%的患者,在充分评估患者手术的风险与获益比的情况下,且在围手术期致残或致死率能够控制在3%以下时,可以考虑行CAS或CEA治疗(II级推荐,C级证据)。
(5)行CAS治疗的患者,术前应给予氯毗格雷和阿司匹林联合治疗,术后两者联用至少3个月(1I级推荐,C级证据)。
(6)其他二级预防方法参见《中国缺血性脑卒中和短暂性脑缺血发作二级预防指南2014))。
(7)CAS应由能将围手术期致残或致死率控制在6%以下的手术者或机构实施(Ⅱ级推荐,B级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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