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床上我们必须掌握严格的诊断标准,决不能轻易下冠心病的诊断,以免为患者带来精神上的负担和躯体上的损害,并且造成药品的极大浪费,对家庭和社会都会产生不利影响。但如诊断条件掌握过严,则可能漏掉真正的冠心病病人,耽误病人的诊断和治疗。其诊断条件主要包括:
(1 )有典型的心绞痛发作或心肌梗塞,而无重度主动脉瓣狭窄、关闭不全、心肌病等证据。
(2 )休息时心电图有明显的心肌缺血表现、动态心电图缺血改变、心电图运动试验阳性,或心脏超声、核素检查、心脏CT或MRI、心脏造影检查提示阳性改变,这其中任何一项典型的阳性改变,均可作为心肌缺血的客观依据。并且无其它原因(如各种心脏病、显著贫血、阻塞性肺气肿、植物神经功能紊乱,应用洋地黄药物及电解质紊乱等)可解释。如病人仅有心电图等客观检查的缺血表现,而无心绞痛者可诊断为无症状性心肌缺血。
(3 )40岁以上病人有心脏增大,心力衰竭,以及乳头肌功能失调,而不能用心肌疾病或其他原因解释,并有下列三项中的两项者:①高血压病;②高胆固醇血症;③糖尿病。
因此,诊断冠心病,要综合地考虑患者遗传、危险因素、不良的生活方式、年龄、性别、病史、症状、体征及物理、化学检查结果,还要排除相关的其他疾病,尽量做到全面、客观和准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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