妊娠期急性阑尾炎是较常见的妊娠期外科疾病,一般孕妇的发病率为0.1%,妊娠各期均可发生急性阑尾炎,中期妊娠发病率高可能与胎儿生长速度较快有关。妊娠期急性阑尾炎因子宫增大、阑尾移位及妊娠期生理性白细胞增高等,增大诊断难度,加之妊娠期阑尾炎容易发生穿孔及腹膜炎,对孕妇和胎儿的危险性均较大。因此,早期诊断和及时处理对预后有重要影响。
一、妊娠期急性阑尾炎具有以下独特的病理特点:
(1)孕妇患了阑尾炎后炎症容易扩散,细菌产生的毒素可通过血液影响胎儿,使胎儿缺氧,重者可致胎儿死亡。同时发炎的阑尾也可直接刺激子宫,引起子宫收缩,造成早产或流产。
2)妊娠期间孕妇盆腔器官充血,阑尾炎症发展迅速,故阑尾穿孔及坏死率较高。
(3)随着妊娠月数的增加,增大的子宫可压迫推移盲肠、阑尾及升结肠,使其血运出现障碍,蠕动减弱,粪便易于积存,故阑尾腔一旦发生梗阻,就不易自行缓解。
4)妊娠晚期由于增大的子宫将大网膜推向一侧,阻挡了大网膜的移动,使其不能去包裹发炎的阑尾,故闻尾穿孔后炎症不易局限,且往往酿成严重的弥漫性腹膜炎。
(5)孕妇分娩或早产后,由于子宫收缩,可使原来已受局限的炎症又迅速扩散。
二、妊娠期急性阑尾炎的治疗方法:
妊娠早期(1-3个月):不论其临床表现轻重,均应手术治疗。
妊娠中期(4-6个月):对中期妊娠妇女患急性阑尾炎是否积极采用手术治疗,意见不一,但多数认为还是手术切除阑尾。另外,此时手术治疗的安全系数也比妊娠早期大,一般认为此时是手术切除阑尾的最佳时机。
妊娠晚期:此期急性阑尾炎诊断困难,易被延误,以致感染扩散,应及早手术治疗。同时,即使因手术刺激引起早产,绝大多数婴儿能成活,手术对孕妇的影响也不大。
妊娠期合并急性阑尾炎时胎儿能否存活不取决于阑尾切除手术,而是决定于延误诊断或延误手术切除,妊娠早期,阑尾炎症诊断较易,预后良好。越近妊娠晚期,诊断越困难,误诊几率越大,延误治疗导致阑尾穿孔,甚至发生弥漫性腹膜炎,致使孕妇死亡率增高。妊娠不是阑尾手术的禁忌,手术未必一定引起早产,为防止炎症扩散应尽快手术治疗,对高度可疑患急性阑尾炎孕妇,也有剖腹探查的指征。其目的是避免病情迅速发展,一旦并发阑尾穿孔和弥漫性腹膜炎,对母婴均会引起严重后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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