妇科肿瘤的放射治疗开始于十八世纪末、十九世纪初,已有一百多年的历史,一直是妇科肿瘤主要的治疗手段之一,目前大约有接近2/3的妇科恶性肿瘤的患者需要接受放射治疗。
术前放疗的基本目的是缩小肿瘤、减少因手术操作可能引起的肿瘤细胞的扩散。 术前放疗的适应证,我们认为以下几个方面应该给它实施一个手术之前的处理:
1、宫颈癌局部肿瘤较大的,直径≥4cm,手术过程中操作比较困难;
2、宫颈癌累及阴道较多,很难切干净;
3、子宫内膜癌侵及宫颈累及到Ⅱ期;子宫内膜癌子宫>2个月的妊娠大小;还有一些特殊类型的癌,比如腺癌、腺鳞癌、透明细胞癌等这些特殊的类型,恶性程度比较高,手术在放疗之后还会复发,也是转移的机率都非常的高,所以我们建议术前只用放疗处理;当然分化差的癌也是同样的问题。
手术之后放疗的适应证:
1、首先盆腔和腹主动脉旁淋巴结有转移的;
2、血管、淋巴管内发现癌栓的,也就是脉管受侵;
3、还有分化差的癌;
4、宫旁或者是阴道切缘阳性不彻底的;
5、癌细胞侵犯宫颈深肌层的;
6、特殊类型的癌,像我们说的腺癌、腺鳞癌这些方面;
这些类型都要进行手术之后的补充,我们认为具有以上一两个因素的,单纯放疗就可以了,有一个方面以上因素的,要结合同步放化疗。
另外,宫颈癌Ⅱb-Ⅳ期,晚期外阴癌都是放疗的适应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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